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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23 12:55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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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公示
和经纪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哈住建规〔2024〕2号

各区、县(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房地产互联网平台,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公示和经纪服务行为,根据《澳門金沙度假區金沙旅享》《澳门金沙集团》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澳门金沙集团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建规〔2023〕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公示

(一)规范信息公示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应明确服务内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从业人员工作牌等证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业务流程、服务指引、合同范本、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属地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投诉举报电话、行业信用信息查询方式等内容。相关内容可通过设置证件公示栏、文本公示栏、房源展示栏(实体或电子)和对交易当事人的澳門金沙度假區金沙旅享指引(统称“三栏一提示”)进行展示。(详见附件1)

从事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的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规范品牌、商标使用标准。经纪机构品牌方、商标使用方应统一各自品牌加盟(直营)店公示标准,在公示栏醒目位置体现品牌名称或标志。品牌方与各加盟主体须约定相关加盟权责及各自承担的权利及义务,品牌方、加盟主体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加盟经营性质,公示品牌授权文件,品牌方、加盟主体全称,以及品牌方、加盟主体对交易当事人分别承担的权责事项。

(三)规范房地产互联网平台经营行为。房地产互联网平台按照“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对申请进入平台发布存量房买卖房源信息的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相关信息进行确认,确保从业人员在开展房源信息发布时,已完成实名登记,并对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房源展示页面应同步公示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备案信息、从业人员实名信息、收费标准,并动态更新。

二、规范经纪服务内容和收费

(一)规范经纪服务内容。经纪机构提供的经纪服务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基本服务是经纪机构为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揽子必要服务,包括提供房源客源信息、带客户看房、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合同网签备案、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延伸服务是经纪机构接受交易当事人委托提供的代办贷款等额外服务,每项服务可以单独提供,不得强制代理。

(二)规范签订交易合同。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方便交易当事人使用。经纪机构促成房屋交易,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合同范本,并通过哈尔滨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办理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三)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四)严格实行明码标价。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逐项公示经纪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经纪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应当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经纪机构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各方分别留存。

(五)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三、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贯彻落实《澳门金沙集团》,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经纪机构要建立健全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内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泄露或非法使用客户个人信息。未经当事人同意,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收集个人信息和房屋状况信息,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签署《澳门金沙集团》(详见附件2、3),承诺依法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并将相关内容纳入行业培训体系。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市)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经纪机构的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本辖区内经纪机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群众投诉举报和现场巡查发现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或公示内容不全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行政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通过哈尔滨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进行风险提示。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反价格和反垄断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各经纪机构要全面落实上墙公示。选择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信息公示板,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鼓励加入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自觉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三)各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从业人员网络行为的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运用抖音、快手、微信、今日头条、微博等网络传播平台发布的宣传信息,要加强内容审核和把关,对传播虚假信息、有害信息,以及博取流量、恶意唱空等行为,要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要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特此通知。

附件:1.信息公示样板

      2.个人信息保护承诺书(个人版)

      3.个人信息保护承诺书(机构版)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公示
和经纪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公示和经纪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房地产经纪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上的存量房成交主要依赖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服务。近年来,部分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为此,住建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澳门金沙集团实施意见》,省住建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澳门金沙集团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加强从业主体管理、明确经纪服务内容、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规范签订交易合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等十个方面对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提出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文件精神,加强我市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澳门金沙集团》(哈住建规〔2024〕2号)(以下简称《澳门金沙集团》)。

二、主要内容

《澳门金沙集团》从规范信息公示、规范经纪服务内容和收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从线上线下不同维度明确管理要求,强化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对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规范经纪机构信息公示

一是规范信息公示标准。明确信息公示内容及样板,通过“三栏一提示”进行展示。二是规范品牌、商标使用标准。明确经纪机构品牌方、商标使用方应统一公示标准,约定相关权利义务。三是规范房地产互联网平台经营行为。明确房地产互联网平台要按照“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存量房买卖房源信息的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对房源展示页面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进行明确。

(二)规范经纪服务内容和收费

一是规范经纪服务内容。规定经纪机构提供的经纪服务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二是规范签订交易合同。明确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合同范本,并进行网签备案。三是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四是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明确经纪机构应逐项公示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收费前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各方分别留存。

五是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明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三)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贯彻落实《澳门金沙集团》,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签署《澳门金沙集团》,承诺依法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并将相关内容纳入行业培训体系。

(四)有关要求

一是明确各区、县(市)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各经纪机构要主动接受澳门金沙集团各界监督。鼓励加入行业协会,自觉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三是各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从业人员网络行为的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运用抖音、快手、微信、今日头条、微博等网络传播平台发布的宣传信息,要加强内容审核和把关,对传播虚假信息、有害信息,以及博取流量、恶意唱空等行为,要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要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三、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解读机构: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陈曦

联系电话:0451-8738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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